更新日期:2013-12-28
1.本科(专升本):土木工程(建筑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金融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等。
2.专科: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金融、物流管理、物业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法学、小学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学、药学、汉语言文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等。
二、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2.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者。
三、课程设置与考试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主干必修课程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其他课程由四川电大成铁直属部组织教学与考试。若报读本科专业与其毕业证书上专业不同类,按国家开放大学要求须补修专科部分专业基础课,补修课程教管费按最低每科70元,考试费按30元/科收取。
四、毕业证及学士学位授予
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籍自注册入学起8年内有效。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二年制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学生达到授予学位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获得合作院校授予的学位证书(申请学位者,学位论文指导及学费单独收取)。
专科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学前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等8个专业为国家开放大学“高职类专业双证改造计划”专业,学生毕业后按要求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开放教育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授予院校(以最后颁发为准)
专业名称(本科) 毕业证颁发院校 学位授予院校 专业名称(本科) 毕业证颁发院校 学位授予院校
土木工程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会计学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金融学 国家开放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前教育 国家开放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武汉大学
法学 国家开放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小学教育 国家开放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
(教育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 国家开放大学 武汉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五、学费标准
根据省电大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标准如下:
1、学费每学年初收取(按年收):
(1)专科最低毕业学分76分,两学年总学费4124元,分两次收取,第一学年收取2062元。
(2)本科最低毕业71学分,两学年总学费4604元(工科类专业4884元),分两次收取,第一学年收取2302元(工科类专业收2442元)。
(3)专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性环节学分费(含实践、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学分,根据专业不同一般为8—16个学分)按标准在第三期和代管费一起收取。
2、代管费(按学期收)即指教材资料费、考试费等的总称。标准按实际需要缴费,第一期报名时专本科均预交教材费100元,每学期开学后收取考试费40元/科,其它代管费在发生时收取,期末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生计划有限,额满为止。春、秋季入学。
2.报名手续:专科:持高中(或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 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蓝底寸照片3张报名,并上交蓝底浅色服装电子照片(150像素×210像素,40K内)。
本科:持(1)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3)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和两寸照片各2张,同时上交蓝底浅色服装电子照片(150像素×210像素,40K内)报名。
同时,按省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专、本科一次性交纳报名费20元/人,招生录取建档费138元/人。不报到者,此款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