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投资移民028-86676605
办理香港投资移民(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须知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适用于以下人士:
1、外国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2、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3、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4、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5、台湾居民。
香港投资移民条件
办理香港投资移民必须符合以下准则
1、主申请人士必须年满18岁;
2、在递交申请表格前的两年,主申请人已拥有港币650万元或以上净资产(净资产可包括房地产,股票,公司资产,银行存款或其他);
3、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由本公司负责代办) ;
4、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方没有违法纪录 ;
5、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文件时的前6个月内,或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香港特区政府认可之投资资产类别,如股票、基金、房地产、港元存款证(这类投资项目只可在获 原则上批准」后才作出、)、债券、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等。
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香港登尼特电话咨询:852-27826888,传真;852-34262391;成都电话:028-86676605, 传真:028-66259200;联系人: 李先生
成都服务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集团网站:www.tannet.net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新锦江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