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证书:
1、培训结业后,颁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管理的合格证书。;
2、参加全国统考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
3、证书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鉴(全国统一防伪标志),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http://www.osta.org.cn)。
4、此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执业、求职、任职等权威资格凭证;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成都班、温江班、龙泉班、双流班、郫县班、新都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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