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方式
采取中菲联合培养“国内国外两部分”学习方式,博士学制2-3年。
国内部分:通过博士课程班的学习获取相应学分(可补修相应学分)。
国外部分:获取国内或博士课程要求学分后,一年之内到菲律宾学习两次。第一次约三周,办理入学手续,补修部分课程;第二次约两周,完成论文答辩,修满所有学分。
学员须在“第一次国外课程结束后、第二次出国学习前”完成学位论文,调研与写作可在国内完成。
二、学位获取
学员须完成国内国外两部分教学计划,并通过国外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过程中可邀请翻译协助。
三、学位认证
学员获得博士学位后,学校为学员办理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和中国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报名条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学士学位)满三年;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历;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